2008-01-10 | 维多利亚不姓贝克汉姆
穿范思哲的女魔头
别以为新千年都过了一成,世界就有多大转变。很多事情,即使当时的人作了古化了灰,仍旧阴魂不散,几百年几千年都不会改变。从前不但男人看不得张狂的女人,女人更加看不得,现世仍就如此。维多利亚·贝克汉姆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她也许是全世界最著名的女人之一,拥有无数女人艳羡的名车豪宅珠宝以及性感的老公,可是这无数的女人,个个心里都恨不得生吞活剥了她取而代之,认为她拥有这一切无非是运气好,最得意的不过是嫁对人——尤其对中国女人来说,这简直算得一项伟大成就。
透过狗仔的镜头,维多利亚展示给我们的人生就是,穷奢极欲,寻欢作乐,最大工作就是出入一个又一个的时装发布会,坐在贵宾席上冷若冰霜地一动不动。所有媒体都不遗余力地报道她,可是口径惊人地一致,维多利亚被描绘成一个专制,强硬,无知,挥霍无度的女人,就像路易十六的王后玛丽,她本人也许没做过任何伤害人的事,可这无法阻止大众对她的敌意。
其实维多利亚跟大部分好莱坞女星相比,简直算得标准良家妇女,她从来没有过不良记录,没有酗酒吸毒骚扰邻居,也没有超速酒驾虐待儿童,过往没有无数风流情史,现在也不像很多人包括自己那人见人爱的丈夫一样偷过情……男人恨她觉得无法驾驭她,哪怕在想象里,女人恨她觉得她太过嚣张,她让大众痛恨的,无非也是让他们嫉妒的。维多利亚清楚地知道公众的恨跟他们的爱一样盲目,而所有声称他们痛恨名人曝光私生活的人,也正是狂热捕捉名人私生活细节的人,她适时地出书,推出自己的时尚品牌,爱可以转化成一种崇拜消费,恨又何尝不可?而当你们以为她的权力只限于时尚界时,2007年底,spice girls全球巡回演唱会又拉开帷幕,场场爆满的风光景象让那些记性不太好的人终于记起,早在10年前,维多利亚已经是英国甚至全球最红的歌手了。
维多利亚不姓贝克汉姆
向来只有中国人爱忽视女人的名字,维多利亚是“贝嫂”,凯蒂·赫尔姆斯是“阿汤嫂”,再鲜活的女人到了我们嘴里,也立即变成了一个个面目模糊的符号,顶多是个辉煌名字后面的词缀,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维多利亚跟她的好友凯蒂·赫尔姆斯,也许刚好嫁给了两个现在世界上最著名的男人,但这并不能抹杀她们从前的功成名就,这两位现如今的著名夫人,其实早在少女时代就已经红透英国和美国了。在维多利亚颠倒众生的时代,那个叫大卫的小伙子还只是跟英国数不清的足球运动员一样,只能在电视上看到她的样子,憧憬着在现实生活中一睹芳容。以及产生了那句后来非常著名的间接表白,据说在电视上见到维多利亚的那一刻,大卫·贝克汉姆在休息室里已经爱上了她(——跟无数歌迷一样),他跟队友加里·内维尔说:“这就是我要娶的姑娘。”(——也不新鲜,无数辣妹的粉丝说过同样的话)几个月后,他们正式见面并迅速开始约会。(——lucky大卫,无疑是她所有歌迷中最幸运的一个。)那个时候,她是英国历史上仅次于披头士的最成功乐团成员,而他,只是个来自蓝领阶层家庭,整日穿着运动衫的运动员,天赋,当然已经展露,可是这是英国,除了摇滚诗人,他们最不缺乏的就是足球明星。小贝从遇到辣妹那一天起,已经注定他要跨过各种界限,成为有史以来最著名的体育偶像。
维多利亚从来就不是“贝嫂”,在全世界,他们更广泛地被称做“Posh和Becs”。“Posh”是她在spice girls里的头号,不仅仅是因为唱片公司要塑造她高贵优雅的形象,而是在想要成为一个歌星之前,她就已经决意成为一个高贵时髦的女人了。
在维多利亚还姓亚当斯的那20几年里,她最明确的人生目标,就是成为一个“posh”女人。她很小的时候就不喜欢人家亲昵地叫自己“Vicky”,这个不能说不任性的大小姐要别人叫自己“posh”,她也讨厌坐在父亲的劳斯莱斯里去上学,对于自己的形象,维多利亚的觉醒和认知可谓非一般早慧,尤此产生的一种错觉是,人们认定这种姑娘除了打扮一无是处。
关于维多利亚的一个流传最广也最为荒谬的说法是,她从没读完过一本完整的书。对于一个英国富裕家庭来说,这无异一种侮辱。维多利亚从来没有就此解释过什么,她清晰地知道公众消费自己的名声,首先就基于他们对于种种假象的迷恋,最后才是对于种种真相的好奇。其实这个从西班牙产生并流传全世界的谣言的真相是,维多利亚在马德里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说,她从来没有读完一本书的时间,因为她的孩子们总是不停地跑来跑去需要她放下手头的事情去照料他们。当然了,就公众对于一个女明星了解的期望值来说,这实在太乏味太琐碎太普通,在这样疯狂的时代,最不能被容忍的不是无知或者更加恶劣的种种,而是平凡和普通。好在像维多利亚这样聪明的天生立志成名的姑娘,跟其他人一样深谙此道,她从不故意去扭转那些负面形象,因为她眼见更多更大牌的明星在此路上折了跟头永无翻身之日,她由得媒体按照他们各自的想象去描述她,一个有了三个孩子的家庭主妇,再坏也是在传统的家庭框架里不够传统而已,骨子里,她还是符合了最老套的那种对于家庭寄予无限精神寄托的价值观。
控制一个人还是控制全世界
维多利亚在公众视野里的充满控制欲的形象,是跟她那位甜心丈夫的温柔形象成反比迅速建立的。起初人们对于这位足球运动员在形象上的改变感到欢欣鼓舞,摄影师和大众都发现了一位善于打扮自己的运动员比所有的电影明星都更有魅力——因为他并非以此为生,这种时髦和精致就显得充满了个人品味,当然,他们并不关心这品味来自何处。可是当他越来越出名,人们发现他在装扮上越来越“维多利亚化”,尽管他在时尚品味上从来也没有“贝克汉姆化”过,人们还是觉得他过多地被自己的妻子所影响了。
时尚对于维多利亚来说,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精神寄托,是她得以产生活力的重要源泉。她天生精于此道,加上家境富裕,她从来都是在穿衣打扮上游刃有余,甚至,走火入魔。而大卫·贝克汉姆,一个蓝领家庭出来的穷小子,说话细声细气的运动员,在这方面没理由不完全听从她的意见,受到她的启蒙教育后仍旧遵循她的指示。可是球迷是一种人数和荷尔蒙数都极端庞大的群体,这个群体跟时尚界几乎格格不入,当他们看到世界杯上,贝克汉姆在中场休息还要接受专程从英国而来的发型师打理发型——当然是他妻子派来的——他们觉得这位球星简直像那些娘娘腔的电影演员一样,变得只会在意自己的脸了。
要是这还不足以让喝着啤酒喊着口号以蓝领为主的球迷们感到不满,贝克汉姆的出走西班牙则让全英国甚至全世界球迷对维多利亚的愤恨达到顶点——也许要排除西班牙人。人们坚信他离开英国是因为跟主教练弗格森的关系恶化,而那恶化,说到底其实是维多利亚跟弗格森的矛盾。她最常被控诉的一个事情是,在儿子布鲁克林生病的一天坚持去参加一场时装发布会,而贝克汉姆则留在家里照看孩子并为此错过了常规训练,得到了一张俱乐部历史上最高额的天价罚单,弗格森和跟他一样根本不知道时尚也算一种生活一种工作的男人们认为,这简直是无比滑稽和晃荡的事情,要是足球对男人如此重要,那么妻子就该放弃对于时尚的热情——尽管二者的出发点无非都是爱好。
天真的义愤填膺的大众,一边忿忿地抱怨自己的偶像被妻子塑造得好像一个基佬一样在形象上无懈可击,一边难以控制地关注他又换了什么发型穿了什么衣服。在从来不缺乏足球天才的欧洲,在几乎每个天才都有个明星女友的时代,只有贝克汉姆,和他的妻子维多利亚,成为了最受关注的夫妻。他们的一切生活细节都被媒体津津乐道,他们的每一次亮相都被时尚界反复打量,毫无疑问,posh和小贝,成功地将全世界最大的两类粉丝收入囊中,而这两种人的交集产生的新闻关注度,高过一切的时尚明星或者体育偶像。那些为小贝鸣不平的认为男人天生该控制女人的人们,成为了消费贝克汉姆夫妇名人产业的中坚力量,为维多利亚的名气的稳固提供了最牢靠的基石,而这种大众的关注,比对时尚的敏感更让时尚工业兴奋,维多利亚在时尚界的影响力变得与日俱增。
也许还有很多人坚信维多利亚是个没读过一本完整的书的无知女人,可是这个女人写的两本书却打败了那些毕生都在阅读的人所写的文字,只用些如何打扮自己,如何穿衣戴帽这种看起来愚不可及的主题,就轻易登上了畅销书排行榜的宝座,美国人也许要偷笑,看英国人还要如何在文学品味上逞强,笑话《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排行榜是村人的喃喃自语,他们自己的畅销书,还不是一个女人的顾影自怜和言不及义?
我们时代的icon
维多利亚·贝克汉姆能够成为全世界范围的著名女人和时尚icon,并非只是因为嫁给了一个这时代最出色的球员之一的男人。任何一个人的成名,都不会是依附于另一个名人那么简单。尤其是我们的时代,对于名利的追逐几近病态,对于物质的迷恋尤其痴狂,满世界都是恋物癖,满世界都是盲目崇拜别人以及妄自尊大的矛盾个人。科技发展太快,快过道德观念自然变迁的速度,就会产生一种对于知识的普遍恐惧,对于未来的莫名忧虑,以及对于自我的过分关注。这些,都无一例外地在维多利亚·贝克汉姆传递给我们的形象上得到展示。她总是不可一世的傲慢姿态,她挥金如土地沉迷于举办各种派对和仪式,她跟那些妄想成名的三版女郎一样袒胸露乳,只不过,是在《ELLE》或者《名利场》那些厚重的铜版纸上,她热爱名牌,常常在GUCCI和VERSACE一掷千金,她坐在卡尔·拉格菲尔德身边看时装秀,别人的时尚朝拜对于她来说更像有模特替她试衣的大型购物,她骨瘦如柴——别否认这是我们时代最变态的一种普遍愿望!
肤浅的不是她,是我们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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